
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书,博士生导师告状博士,索赔四千多万元——师生之间打起了文章权讼事。 公开出书的张术丹博士论文一书。 此案的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西席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司帐学院副西席张术丹。张术丹昔日读博时,肖海林是她的导师。 博士毕业两年后,张术丹单独签字出书了其博士论文。肖海林得知后拿告状讼,称张术丹论文的中枢内容来自他的课题沟通后果,未征得其同意私自出书组成侵权,并给他的科研带来“没顶之灾”。 “我这十多年来的沟通后果齐归零了,变成是对她的剽窃。”肖海林说。他告状索赔的金

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书,博士生导师告状博士,索赔四千多万元——师生之间打起了文章权讼事。
公开出书的张术丹博士论文一书。
此案的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西席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司帐学院副西席张术丹。张术丹昔日读博时,肖海林是她的导师。
博士毕业两年后,张术丹单独签字出书了其博士论文。肖海林得知后拿告状讼,称张术丹论文的中枢内容来自他的课题沟通后果,未征得其同意私自出书组成侵权,并给他的科研带来“没顶之灾”。
“我这十多年来的沟通后果齐归零了,变成是对她的剽窃。”肖海林说。他告状索赔的金额共计4814万余元,被告除张术丹外,还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书社。
张术丹则认为,博士论文的文章权属于其本东说念主,其并未侵权;肖海林当作导师提供课题贵府是率领学生的样貌,并非参与论文创作。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23年6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肖海林并非涉案论文的和谐作家,但论文前三章使用了其课题央求书的始创性抒发,组成侵权,判张术丹向肖海林书面说念歉并抵偿22万元。
一审判决书(部分)
两边上诉后,2024年6月,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定涉案论文属于张术丹与肖海林的和谐作品,并认为一审的事实认定虽存在部分破绽,但判决论断正确,遂督察原判。
2024年11月下旬,肖海林告诉澎湃新闻,二审判决后张术丹已支付抵偿用度,但尚未书面说念歉,他当今正准备央求再审。
“他不屈我也不屈,申诉是他的权益,亦然我的权益。”11月28日,张术丹告诉澎湃新闻,她如故践诺二审判决,包括向法院递交书面说念歉信,“毕竟是真挚和学生的关系……我也不好说他什么。我合计我莫得任何错”。
二审判决书(部分)
针对学位论文的文章权问题,给与澎湃新闻采访的常识产权讼师刘凯认为,学位论文文章权一般情况下归撰写的学生总共,但要是导师进行骨子性创作的,不错顺从兴致自治原则,在兼顾平正合理、不违犯法律法例的情况下,由学生、导师、学校等主体来商定论文的文章权包摄。
告状:博士毕业两年后出书论文,导师诉称其侵权索赔四千万
读博之前,张术丹是内蒙古财经大学讲师。2012年,她登第了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企业搞定专科的博士沟通生,师从博士生导师肖海林。
肖海林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政策系西席。2012年,他以“变轨型高技艺企业创业”的关连选题央求北京市当然科学基金花样,于次年获批。而后几年,他鸠合以“绿色变轨技艺窜改”的关连选题申报国度社会科学基金要点花样,并在2017年获批。
读博期间,张术丹参与了肖海林主抓的关连课题沟通。
肖海林称,2012年他曾以电子邮件向张术丹发送其制定的《博士沟通生活动措施》,其中第七条法例:“属于导师主抓课题下的、或导师率领下酿成的、或导师修改酿成的后果,属于师生分享后果,不行独自觉表……”张术丹其时回复“会遵循该措施”;2014年他将其制定的《沟通生发表后果活动措施》发送给张术丹等沟通生,其中第6条法例:因导师过问了雄壮元气心灵、发达了要道作用,沟通生学位论文属于师生分享后果,导师和沟通生齐不行独自出书发表。张术丹其时回复称“将切实遵循”。
“这是他(肖海林)的问题。”对于昔日的“师生商定”,张术丹向澎湃新闻回报称,“他违纪跟学生签定一些霸王条件。”
据肖海林先容,昔日恰是有“师生分享后果”等商定,他才向张术丹提供未公竖立表的课题央求书等沟通后果,并同意她将关连后果当作博士论文内容央求学位。
2016年6月,张术丹提交的博士论文《绿色导向变轨型高技艺居品早期糜费者购买意向沟通》通过答辩,得到中央财经大学企业搞定专科博士学位。毕业离校前,张术丹向中央财经大学藏书楼提交了学位论文守密央求表,央求将其博士论文守密(守密级别为里面,守密期限为5年),守密情理处载明:“本论文为导师课题后果,特央求守密。”
博士毕业后,张术丹回到内蒙古财经大学任教。
2018年8月,张术丹的博士论文原文由经济科学出书社出书刊行,封面签字“张术丹 著”,并标注“内蒙古财经大学司帐学术文库”。该书的出书得到内蒙古财经大学的经费资助。全书约20万字,订价40元。
2020年8月,肖海林得知张术丹出书博士论文一事。此外他还发现,早在2016年7月,张术丹以《绿色导向变轨型新址品早期糜费者购买意向模子沟通》为花样称号,央求内蒙古当然科学基金花样;2017年,张术丹还发表了2篇对于新址品购买意向模子的论文。
肖海林认为,张术丹出书的博士论文、基金花样课题央求书以及发表的2篇论文,其中枢内容均来自他的始创性沟通后果——关连的课题央求书;张术丹违犯此前商定,私自出书论文等活动滋扰了他的文章权。
“这对我来说是没顶之灾。”肖海林说,张术丹将课题沟通后果“占为己有”出书、发表后,让他2012年以来的沟通后果变成了是对张术丹的“剽窃”,“一起后果失去正当性”。
2021年6月,肖海林向法院告状张术丹,同期将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科学出书社列为被告。他要求张术丹等被告登报说念歉,抵偿各项亏空(包括填平性抵偿、刑事包袱性抵偿等),共计4814.9875万元。
一审:导师被认定并非和谐作家,博士侵权被判赔22万
这起文章权纠纷案件,由北京市海淀区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
原告肖海林诉称:涉案博士论文是他主创的课题后果,中枢内容由其始创,包括未公竖立表的两项清贫后果;张术丹曾作出承诺却私自以个东说念主口头签字出书,滋扰了他的文章权;张术丹的关连课题央求书和发表的两篇论文亦组成侵权。
被告张术丹辩称并未侵权。她认为,根据耕作部关连文献,学位论文的文章权包摄于学生。她的博士论文系其清静完成,不属于师生和谐作品,文章权属于其本东说念主;肖海林在其论文写稿经过中进行率领,系履行导师的教授职责。
张术丹还认为,肖海林要求其承诺遵循的“师生分享后果”等“科研条约”,是对学生的不对理拘谨性条件,抵触当代学术解放的耕作理念,存在赫然个东说念主主义,“这些商定是无效的”。
对于另外二名被告,肖海林认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将涉案博士论文——中央财经大学的博士论文,纳入“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术文库”并资助出书,而经济科学出书社在出书经过中也未尽到审查义务,“这两个单元与张术丹共同实施侵权”。
内蒙古财经大学认为,张术丹读博系其寄予中央财经大学培养,她读博期间的科研后果应包摄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或经其同意包摄张术丹本东说念主;本案被告方并未侵权。
经济科学出书社辩称,其在出书经过中已履行合理注兴致务,涉案博士论文仅印刷了1000本,销售403本,回款8000多元,未售竹素在本案发生后如故下架。
涉案博士论文一书的目次(部分)
经过审理,海淀区法院认定张术丹是其博士论文的作家,而肖海林并非和谐作家。
一审判决书自大,海淀区法院认为,博士论文是张术丹得到博士学位必须清静创作完成的,肖海林负有率领其沟通创作的导师职责。因此,不行因为张术丹参与肖海林课题沟通并承诺遵循师生分享后果的商定,就认定二东说念主存在共同创作博士论文的合意;亦不行因为肖海林允许张术丹在论文中使用他的课题央求书内容,就认定二东说念主存在共同创作活动。
一审法院认为,尽管肖海林并非张术丹博士论文的和谐作家,但张术丹使用肖海林课题央求书内容并出书刊行博士论文,组成侵权。
“肖海林允许张术丹在博士论文中使用其央求书内容时,附加了使用条件,即不得对外公开以影响其课题花样申报。张术丹亦对此明确理会并承诺遵循。”法院认为,张术丹出书的博士论文,前三章使用了肖海林课题央求书的始创性的具体抒发,且未添加任何标注,侵害了肖海林文章权——包括签字权、发表权、复制权和刊行权。
对于张术丹央求内蒙古科学基金花样标课题央求书,以及2017年发表的2篇论文,一审法院亦认定组成侵权。
海淀区法院认为,另外两名被告——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书社,不具备侵害肖海林文章权的主不雅纰缪,不痛快担法律包袱。
在经济抵偿方面,肖海林提议的抵偿诉求达四千多万元,包括多项刑事包袱性抵偿,还波及“被张术丹占有2项特地清贫后果的阛阓价值”,以及他十余年课题沟通后果被“清零”并变成“剽窃”、关连课题花样被“闷杀”、出书专著流产、基金花样投标失败、因精神崩溃导致面瘫、明天预期收入减少等。不外,他的大批抵偿诉求未得到法院相沿。
海淀区法院认为,在案凭据不及以诠释肖海林课题花样无法结项等亏空已履行发生,亦不及以诠释其见解的高额亏空与本案被诉活动之间有因果关系,刑事包袱性抵偿和精神亏空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该院将肖海林的亏空“酌夺为20万元”,将其合理开支酌夺为2万元。
2023年6月,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张术丹就出书博士论文的活动向肖海林书面赔礼说念歉,并抵偿经济亏空及合理开支共计22万元。
二审:涉案论文系师生和谐作品,一审存部分破绽仍督察原判
一审判决后,肖海林、张术丹均提议上诉。
二审经过中,肖海林仍称原审三名被告均组成侵权。他认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诉讼代理东说念主在法庭上“代表学校25000名师生”向张术丹暗示“慰问”,这是为学术潦草“背书”。
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科学出书社和张术丹均称未侵权,请求驳回肖海林一告状求。
当作此案二审法院,北京常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博士论文的文章权包摄是本案争议焦点。
依据文章权法的法例,和谐创作的作品由和谐作家共同享有文章权;和谐作家需要参与创作,主不雅上有共同创作的合意,客不雅上实施了共同创作的活动。
二审法官剖判了涉案博士论文的酿成经过:论文选题是肖海林当作导师为张术丹指定,该论文的沟通标的是肖海林积年沟通课题一部分,论文初稿、修改、定稿的经过均有肖海林径直参与,“且这种参与并不单是是当作导师的学术性率领,肖海林将我方的多份课题央求书发送给张术丹以在论文中径直使用”。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为,张术丹对于肖海林参与论文创作以及师生分享后果的商定是理会且同意的,两边就共同创作、分享后果结束主不雅上的合意,客不雅上亦进行了共同创作,“该博士论文属于张术丹与肖海林的和谐作品”。
二审判决书载明:“一审法院对于博士论文属于张术丹个东说念主作品的认定造作,本院赐与改良。”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为,张术丹未经肖海林同意出书博士论文,且签字为她个东说念主,违犯两边商定和法律法例,组成侵权,“一审判决事实认定虽存在部分破绽,但判决论断正确,应赐与督察”。
2024年6月,北京常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督察原判。
据肖海林深入,二审宣判后,张术丹按判决支付了22万元抵偿用度和关连诉讼费,但于今未进行书面说念歉,他将提议强制践诺央求。
11月28日,张术丹告诉澎湃新闻,她如故践诺法院判决,书面的说念歉内容也已提交法院:“我细目是不屈的,但法院二审是终审,是以我必须践诺呀。”张术丹坚称,其出书博士论文并未组成对肖海林的侵权,“毕竟是真挚和学生的关系……我也不好说他什么”。
在采访中,肖海林向澎湃新闻暗示,二审说明他当作和谐作家,是涉案博士论文的权益东说念主之一,那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书社未经其许可发表或出书论文就组成侵权。
“这个案子不单是是我个东说念主的讼事,还波及沟通生培养政策、科研诚信和行业措施的问题。”肖海林称,二审遗漏侵权抵偿诉求,判决抵偿数额过低,他已向法院提交《判后答疑央求书》,并准备央求再审。
这起导师告状学生的文章权纠纷,反应了一个现实问题——学位论文的文章权到底归谁总共?
给与澎湃新闻采访时,北京市中闻(长沙)讼师事务所的常识产权讼师刘凯认为,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文章权应归撰写学生总共,“学生的毕业论文既不属法东说念主作品,也不属于职务作品。完成论文后,学生自动得到该论文的文章权”。
率领学生进行论文创作的导师,是否享有一定的文章权?刘凯认为,导师一般被视为提供提拔责任的东说念主,不行享有学生论文的文章权。然则,要是导师对论文进行了骨子性创作,不错顺从兴致自治的原则,在兼顾平正合理、不违犯法律法例的情况下,由学生、导师、学校等主体商定论文的文章权包摄。
刘凯教导,学生在论文中使用率领真挚或他东说念主的沟通后果时,一定要措施、合理、收尾地援用并进行标注,以免激励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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